2018年公租房买卖的具体流程

2018-05-24来源 : 互联网

我们知道国家在大力的修建公租房,这是一项很好的民生工程,可以帮助更多的普通老百姓实现住房的需求。那么在公租房的买卖中也有一定的流程,这对于想要购买公租房的人来说特别需要了解。下面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租房买卖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承租人连续租赁**性住房不少于5年,且符合**性住房配售条件的,经出租人同意,可以购买承租的**性住房,并遵守配售**性住房的有关规定。但是,直辖市、市、县人民**规定禁止出售配租**性住房的除外。出售**投资建设的配租**性住房的收入管理,应当遵守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2.要满足符合住房**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承租需求。省辖市、县(市)**可根据本地**房数量,结合住房**总需求,对**拥有产权的公租房,探索实行先租后售、租售并举。

用于出售的公租房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公共租房规划建设总套数的30%,公租房承租对象租住一定年限(一般为3~5年)后,仍符合住房**条件的,可选择申请购买所租住公租房全部或部分产权,也可继续承租;不符合住房**条件的要予以腾退,不得申请购买所租住公租房。

3.老百姓既可选择购买公租房的全部产权,也可选择购买部分产权。如果购买部分产权,**对象出资所占份额一般不低于总房价的50%。如果购买的是部分产权,那么,头次购买部分产权后的5年内,可按原价继续购买剩余的产权份额;超过5年,房价要重新核定。

价格方面,公租房出售价格参照周边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确定,并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优惠后均价不得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80%。**部门还可以根据楼层、朝向等因素适当设置楼层差价。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4.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

5.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7.市住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前款条件且达到规定年龄的单身人士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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