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参保人数分别为2.65亿、2.71亿、8.05亿,超过13亿人。即便考虑重复参保的因素,医保覆盖人群也十分庞大。无论从制度覆盖,还是从人口覆盖上说,“全民医保”都已基本实现。
数字的增长固然可喜,然而医改不能止步于此。在基层医改方面,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然存在。解决看病难,使有效的医疗资源进一步盘活与优化,一沉一升让百姓受益。国家扶持基层医疗机构,县、乡医院“战斗力”升级换代,优势资源能够沉得住。
河北等省份实施了大学生村医计划,一些地区免费定向培养村医;四川、山西、湖南等省从编制入手,“县招乡用”、“乡招村用”,江苏、山东等省基本实现了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1名合格全科医生的目标。
2013年2月,***办公厅发布《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村卫生室服务水平;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待遇,全面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
在安徽,基层医疗机构实施“绩效”考评模式,激活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医疗机构定期接受考核,考核结果与奖补挂钩,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仅县医院、乡卫生院大变样,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也得到了保护。
在河北,省财政按全省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1/3对乡镇卫生院医生给予补助;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实行专人专补、动态管理、绩效考核、以考定补办法,给予每人每月200元—300元定额补助。
2013年,全国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的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约为75%,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为70%。
2013年,以省区市为单位,推开20种重大疾病**,在明确临床路径和限定费用的基础上,实际补偿比达到70%左右。
2013年8月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已在23个省份的94个统筹地区开始试点,并有7个省份全面推开,覆盖城乡居民2.1亿,累计补偿金额6.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