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孝是中华文化传统提倡的行为,是一种稳定伦常关系表现,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尊老敬老要从孝敬父母做起。尽管有五个子女,八旬老人却不得不坐着轮椅、守着棺材露宿街头。直到老人露宿街头两个晚上后,五个子女才*终商定,由大儿子将老人暂时接回家中。
老人有五个子女,按说应该是安享晚年,过着天伦的日子,可是子女们竟然因为赡养的纠缠,竟将老人赶出了家门,老人没有了一个安身的地方,带着棺材露宿街头,这是怎样的儿女,真是大逆不道的蠢子女啊!
孝敬父母是一个人善心、爱心和良心的综合表现。孝敬父母,尊敬长辈,是做人的本分,是天经地义的美德,孝,对子女来说是一种很真切的情感;对年迈的父母来说,又是一种*直接的需求,焉得谖草,言树之背。十月胎恩重,三生报答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9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法》更加具体规定,老年人的子女和其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应当履行对老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孝敬父母既有明文规定,又是传统美德。每个成年子女都没有任何理由推卸,也是无法推卸的天经地义的义务和责任。要**父母不愁吃,不愁穿,不愁住,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