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小学女生遭群殴事件原因是什么 多人轮流对其掌掴?

2016-04-26来源 : 互联网

湖南一小学女生遭群殴事件原因是什么 ***流对其掌掴? 针对湖南永州市道县一小学女生遭女同学轮流扇耳光视频事件,4月25日道县**官网通报称,系琐事引发,目前已对涉事的多名学生进行处理,其中,3人被处以*安拘留,另4人管教。

22日晚,有网友在QQ、**等网络平台上发布一段视频,其内容为道县数名女孩掌掴另一名女生。视频引发了网民关注,并被大量转发。此后,道县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展开调查。在此段视频中,该女生被掌掴足有32次。

上述通报称,4月23日上午,当地公安、教育、**以及学校成立联合调查组介入调查。调查情况为:马某莲(女,15岁,原就读于道县民办学校“冠一学校”,于2015年12月18日辍学,本次事件的主导者)因生活琐事与车头中心小学六年级女生熊某(视频中被掌掴女生)结怨,4月22日(星期五)下午4点30分左右,马某莲纠集梅花镇中学八年级学生何某,七年级学生施某、夏某、刘某(以上四人均以脚踝扭伤、腹痛等借口向班主任请假)等学生,守候在车头中心小学门口附近,尾随放学回家的熊某至梅花镇井头村与车头村三岔路口处,胁迫熊某到偏僻处,轮流对其掌掴。同时,马某莲让围观的车头中心小学四年级女生熊某某用马某莲的手机拍下视频。当晚,马某莲将视频传至本人的好友圈,随后该视频被迅速转发扩散。

道县梅花镇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管理处罚法》和《未成年人保**》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何某进行*安拘留(初次违反*安管理,裁决不投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马某莲、刘某进行*安拘留(裁决不投所);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夏某、施某、熊某某、刘某,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道县教育局决定:1、责令车头中心小学**、班主任立即带领熊某前往县级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并安排专人进行心理疏导;要求学校做好参与掌掴的学生家长的工作,要家长陪同参与掌掴的学生分别前往熊某家中道歉(事发次日,涉事学生在家长的陪同下已向熊某及其家长赔礼道歉);2、对梅花中学校长及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同时对梅花中学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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