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90后驾驶员王某的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报告出炉,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111.6毫克,属醉酒驾驶。一周前,王某因酒后驾车准备进入乐宜高速被四川高速交警三支队七大队民警查获。
19日晚7时,四川高速交警三支队七大队蔡启辉副大队带领刘川永、刘春声、卢韬在宗场收费站口开展冬季交通安全大会战集中统一行动,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9时50分许,民警在对一辆川QCY8**小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身上散发出浓烈的酒气,便对该车驾驶人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3.4mg/100ml,**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王某称,因中午走亲戚,喝了一点酒后就开始午睡,晚上6点半吃完晚饭驾车准备回家,没想到在宗场收费站被查出酒驾,并对酒驾违法行为后悔不已。民警将驾驶人王某带至宜宾骨科医院进行抽血,随后将血样送往宜宾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
12月25日,驾驶员王某的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报告显示酒精含量为111.60mg/100ml,系醉酒驾驶,他将面临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