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重污染期间,绵阳交警将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全天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道路上通行。每日3:00至24:00,禁止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中心城区二环路(不含二环路)以内道路上行驶。
工作日,在涪江西岸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涪江东岸科学城和游仙区城区(含小岛、东原香屿、桃花岛和游仙经济试验区)以及安州区花荄镇范围内,对机动车实行尾号轮流限行管理措施,即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倒数**位的**伯数字为1和6的周一限行、2和7的周二限行、3和8的周三限行、4和9的周四限行、5和0的周五限行,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限行范围
涪江西岸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涪江东岸科学城和游仙区城区(含小岛、东原香屿、桃花岛和游仙经济试验区)以及安州区花荄镇;
限行时间
工作日,二环以内的涪城区、经开区、高新区、科创园区全天24小时限行;
限行方式
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倒数**位的**伯数字为准
◆ 星期一限行尾号1和6
◆ 星期二限行尾号2和7
◆ 星期三限行尾号3和8
◆ 星期四限行尾号4和9
◆ 星期五限行尾号5和0
(机动车尾号为字母以*后一个数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