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需登记购房人放弃选购商品住房有何后果?

2018-04-19来源 : 互联网

《补充通知》规定,刚需登记购房人放弃选购商品住房2次及以上的,购房登记平台3年内不受理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填报信息。

《补充通知》为强调支持刚需家庭优先摇号,防止通过瞒报、虚报信息获取优先摇号资格,对刚需家庭出现上述情况的限制时间设定为3年,主要是考虑到刚需家庭在摇号和选房方面较普通登记购房人具有很大优势。

为**其他登记购房**利,刚需家庭的摇号排序号在当期支持刚需家庭选购房源范围内的,若出现2次未能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的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布的时间段未到场选房、与开发企业未能达成选房合意、放弃选房资格、选房后退房等,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及其购房登记时的家庭成员都不能再享受刚需家庭优先摇号排序选房。

普通登记购房人放弃选房的仍按原规定执行,即登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连续2次不参与按序选房的,行业协会在相关网站曝光,购房登记平台1年内不受理其填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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