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房产过户需要什么

2018-06-04来源 : 互联网

如果自己购买房子的话,那么*先应当办理房产过户工作,房产过户之后才是属于自己的房子,那么在房产过户的时候需要自己注意一些什么?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判决房产过户需要什么

据法律规定,**裁决使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持身份证明、**裁决文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等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即过户手续。若有关当事人不予配合新的房屋所有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新房屋所有人可申请**强制执行,由**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文书,之后,新房屋所有人可单方持上述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原持证人因故不交出原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使新的房屋所有人仍无法办理房屋户手续的,可按如下程序办理过户手续:

权利人(申请人)为个人时:请持身份证明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法律事务科递交公告申请书,同时提交**的裁定(判决书)、身份证明(因故不能亲自办理时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权利人(申请人)为单位时:请持单位介绍信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法律事务科递交公告申请书,同时提交**的裁定(判决书)、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通过拍卖程序成交的,还应提交**委托拍卖行的拍卖委托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法律事务科在受理公告申请后30日内起草公告、报**签发。在您(单位)向报社交纳公告广告费后,该科帮您(单位)到报社刊登上述公告。之后,该科将刊登公告的整版报纸合档,您(单位)可从该科***取该份报纸。

登报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后,持证人仍未交出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时,您(单位)可持上述资料原件及刊登公告的整版报纸到房管部门(军产、涉外产、公房上市的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其他的到房产所在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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