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非亲生 攀枝花男子获赔6.3万

2013-08-07来源 : 互联网

  攀枝花市民赵先生与妻子王女士女婚后女儿判给了自己,但自己养了五年多的女儿越长越不像自己让赵先生心中充满疑惑。于是,他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令他崩溃:女儿不是他的,于是他将前妻告上法庭。上个月,攀枝花市西区**判决,被告王女士赔偿赵先生精神损害费、抚养费等共计6.3万元。

  赵先生和王女士于2005年5月结婚。2007年11月,他们的女儿小月出生了。孩子出生后,大多数时间由赵先生的父母在带。去年11月,赵先生和王女士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小月判给赵先生抚养。不过,随着女儿的逐渐长大,赵先生心中一直存在一个疑惑:为啥女儿长得越来越不像自己呢?  于是,今年5月,赵先生带着小月去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令赵先生悲愤不已:他与小月之间,不存在亲子血缘关系。5年多含辛茹苦抚养的孩子竟不是自己亲生的,赵先生和其父母都受到了极大打击。赵先生一怒之下,将王女士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0万元。  在法庭上,王女士承认赵先生所陈述情况基本属实,但是她说,她自己也并不知道小月不是赵先生亲生的。**审理后认为,根据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证实,小月的确不是赵先生的孩子,被告王女士对此无异议。赵先生对小月没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小月出生后,虽由双方共同抚养,但双方离婚后,一直由赵先生抚养。  因此,**判决王女士支付抚养费3.5万元,赵先生和其父母精神受到一定伤害,判决王女士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5万元,以及鉴定费3000元,共计6.3万元。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