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或触犯刑法

2013-09-02来源 : 互联网

  30日,***对光大证券(9.06, -1.01, -10.03%)**交易开出了创纪录的5.2亿罚单,并对4位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60万罚款并**证券市场禁入的处罚,连光大证券董秘梅键也因未作核实即以个人身份发表误导言论被处20万元罚款。对于***的这一系列霹雳手段,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都表示,体现了监管层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决心,对规范市场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但对光大证券的这一恶性事件,被***认定为**交易后马上引发一系列的司法问题。比如,按照刑法和相关证券期货犯罪司法解释,光大**的**交易或已触犯刑法,而且还可能是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那么公诉人会不会起诉?谁将为这一事件承担刑事责任?除此之外,投资者索赔难也需要尽快解决。  谁负刑责?投资者索赔难  尽管市场人士对于***从重从快处理光大证券**交易案击节叫好,但是,这一恶性事件还有多个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按照法律,既然定性为**交易,那么就涉及触犯刑法问题,那么,谁将为此事承担刑事责任?在昨日的***通报会上,***相关人士表示,这一案件并没有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周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光大证券**交易案,涉及金额特别*大,影响特别恶劣,有关单位有职责将其移交司法处理。  如果相关机关不移送,公诉机关很难主动去立案。可能是***目前还没有走到这一程序。”但是,光大证券**交易被认定后,公诉人将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如果不立案起诉,不但司法有可能被指存在法外开恩的空间,而且公诉人将面临公众对其失职的追问。  除这一问题外,尽管***表示,光大证券事件导致投资者损失严重,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依法要求赔偿。但是,由于我国没有集体诉讼制度,这就使得投资者索赔变得十分艰难。财经观察员老艾就表示,此事涉及的投资者太多,诉讼将是一场浩大而复杂的工程,很多投资者将会因为嫌麻烦而放弃。***应该借此事件建立集体诉讼制度,解决长期困扰中国股民索赔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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