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报道,Google负责Android技术的副总裁希罗什·洛克海姆(Hiroshi Lockheimer)在苹果-三星**侵权案上作证时表示,Google工程师从未在Android中抄袭iPhone功能。
洛克海姆对陪审团称,Google工程师实际上试图开发截然不同于苹果iOS移动操作系统的软件,“我们希望有自己的特色,希望有自己的创意。我们对自己的产品热情高昂,有自己的创意非常重要”。
苹果指控三星在开发Android设备时抄袭iPhone和iPad,但三星则辩称,Android中的许多功能是Google*先开发的。
苹果指控三星抄袭的多数功能都是Android的一部分。苹果称与三星的**侵权诉讼与Android无关,但三星则认为苹果的起诉是“对Android的进攻”,Google在苹果申请**前就开发了部分功能。
由于Google不生产硬件,因此起诉Google苹果将一无所获。苹果因此起诉了多家生产Android设备的硬件厂商,尤其认为三星的策略是抄袭其产品设计,然后打价格战。尽管苹果没有起诉Google,但一旦三星败诉,Google可能修改Android设计。
洛克海姆周五表示,他2006年4月加盟Google的Android团队,当时Android团队只有20-30名员工,Android团队运作方式像一家创业公司。目前洛克海姆手下有600-700名员工。
洛克海姆指出,Android包含“数千项”功能,所有这些功能的目的都是提高易用性。他在作证时还提到了Google工程师开发快速链接、后台同步等功能的时间,许多Android功能是在2005年或2006年开发的,早于HTC推出*款Android手机(2008年10月)。对于三星“Google*先开发了被苹果申请**的功能”的主张来说,上述时间节点是十分重要的。
洛克海姆在作证时还提到了手机厂商可以对哪些功能进行调整的问题。例如,手机厂商可以不使用Google的软键盘,但如果要使用就不能对它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