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领证发现"已婚"6年 准新娘"被结婚"

2014-04-23来源 : 互联网

**四川消息,4月1日,两名未婚青年到彭州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时,女方倪燕却被要求出具离婚证,这让准备结婚的两位新人**“昏”了。“我没有结过婚,哪来的离婚证?”原来,婚姻登记系统显示,2008年3月,倪燕已与彭州市一名男子领证结婚。

“我从来没有结过婚,怎么系统显示已婚了呢?”顶着重重疑云,倪燕多次与彭州市民政局交涉,问题仍未得到解决。4月9日,倪燕赶回近200公里外的资阳市乐至县大佛镇,将“倪燕”留存在彭州市民政局的结婚登记材料交给大佛派出所,民警通过鉴定,认定这个“倪燕”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均属伪造,*关键的是,民警告诉记者,这个“倪燕”的照片和眼前的倪燕,看上去并不是一个人。

大佛派出所为倪燕出具了调查证明,倪燕带着证明回到彭州市民政局,民政局要求倪燕找到冒用当事人。

“婚期定到5月17日,请帖都发出去了,现在办不了结婚证,还像二婚一样,喜事没有半点喜庆了。”倪燕说,22日,她和未婚夫前往乐至县民政局,由于彭州市民政局没有撤销婚姻登记,她领证仍未成功。

“现在彭州市民政局让我去请**判决婚姻无效,明明是他们办事出错,却要我自己去解决问题。”倪燕在电话中委屈地说,再次回到彭州市民政局,民政局仍不愿出面解决此事,“我受影响的是一辈子的事。”

回应:民政局:辨别信息真伪手段欠缺

“是撤销登记,还是判定婚姻无效,还在研究。”

22日,彭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魏志平说,2008年,由于缺乏技术手段,对领证人身份信息真伪确认受到局限,“连身份证识别器都没有,现在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就很小。”彭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也表示,当时登记时并未发现材料是伪造的。“只要当时拿来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是对应的,就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婚登记。”

22日下午4时许,倪燕带着乐至县大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找到彭州市民政局要求撤销不实婚姻登记,民政局再次感到为难。 “以前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案例,是撤销婚姻登记,还是判定婚姻无效,我们正在研究。”魏志平说,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只有胁迫登记结婚的,民政局才有权撤销,“胁迫之外的,都由**来判决,倪燕只有向**申请,然后由**判决她与邓刚的婚姻无效。”

“目前冒用女子的身份信息无法找到,邓刚也无法联系上。”22日,乐至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派出所核实了彭州市民政局存档的材料,那位“倪燕”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是伪造的,不是乐至公安机关所颁发。

乐至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他们查询了倪燕的户籍信息,婚姻状况一栏显示,倪燕目前仍是“未婚”,要更改这栏信息,须本人持结婚证到当地派出所更改。 “我们已出具证明,倪燕可携带证明,要求撤销不实婚姻登记。”乐至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倪燕需要帮助,可以继续跟他们联系。

观点:可向**申请撤销 也可提出离婚

针对倪燕的遭遇,资阳市4150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宁说,倪燕可以向**申请,撤销与邓刚的“婚姻”,必须提供证据,包括登记时按的手印和签字不是倪燕所为,“但是鉴定费用很高。”此外,倪燕可以选择与邓刚“离婚”,“她可以非本人到场领证,或者感情破裂等原因,到邓刚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不需要邓刚到场,费用更低。”

“真倪燕还可以追究假倪燕的法律责任。”吴宁说,假倪燕伪造身份证明已经属于违法,目前只有找到邓刚,弄清事情真相,倪燕则可以请求警方追究假倪燕的法律责任。

要结婚,她该怎么办?

1、找到邓刚“离婚”

倪燕发现身份信息被冒用后,先向彭州市警方报了案,派出所民警调查发现,跟倪燕登记结婚的男子邓刚,在温江城区打工。但是,民警到温江寻找时,并未发现邓刚的踪影。而那位“倪燕”也一直未能联系上。

2、请***门撤销结婚登记

乐至公安说,他们已经出具了证明,倪燕可以携带公安机关的证明,要求彭州市民政局撤销不实婚姻登记。但彭州市民政局说,只有胁迫登记结婚的,民政局才有权撤销,倪燕现在只有向**申请,由**判决她与邓刚的婚姻无效。但律师认为,这样做费用较高。3、单方面“离婚”

律师建议,倪燕可以非本人到场领证,或者感情破裂等原因,到邓刚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不需要邓刚到场。

标签: 四川社会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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