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高速上撞人逃逸后自首

2014-08-05来源 : 互联网

15日凌晨2点过,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大队接到120转警称,在泸渝高速距离合江收费站2公里处,一名女子被撞身亡。高管大队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路边躺有一女子,而肇事车辆已不见踪影。而当民警还在处理现场时,又接到电话说有人到合江交警大队自首。

15日凌晨2点过,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大队办公室的报警电话响了起来,然而接起电话后的民警发现,报警人竟然是120。“这个电话是120转过来的,有人跟他们打电话,说是在泸渝高速合江收费站外2公里处,一个人被车撞了。”挂掉电话后,值班民警李明桦立即驱车前往事发地点。

到达现场后的李明桦发现,一人身着黑色外套,躺在路边已经没有了呼吸。而现场只有120救护车在,肇事车辆已不见踪影。“我们现场对死者进行了查看,根据她的穿着及外貌特征,初步判定是名流浪人员。”李明桦说,死者是一名50岁左右的女性,目前正通过各种方法寻找死者家属。

当李明桦处理现场时,凌晨3点过,李明桦又接到了合江县交警大队的电话。“合江交警说有个人来他们交警队自首,说是在高速上可能撞到了人。”

在合江县交警大队办公室里,李明桦见到了报案人,是一个 20 岁左右的小伙子。根据这名男子所描述的事实,李明桦基本认定,他便是高速公路上撞死路人的肇事司机。随后,交警对这名男子做了酒精吹气测试,结果显示为52mg/l,已涉嫌酒驾。

“根据肇事司机当时的口供称,当晚他与朋友在泸州吃完夜宵后驾车回合江,快到合江时,发现自己撞到了什么,下车查看也没发现有什么。后来他将车停放在了合江音乐广场,越想越不对,他便到交警大队报了警。”

李明桦说,事后,他们对肇事车辆进行了检查,发现该男子驾驶的面包车引擎盖已经被撞凹,通过提取车辆上的血迹进行DNA比对,与死者一致。“肇事者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李明桦说,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有条件救助而没有救助而逃跑的行为,构成逃逸。“肇事者不仅交通逃逸,并且涉嫌酒驾。但由于肇事者在交通肇事后又到交警大队自首,可视其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罚。”

目前,肇事者已经被警方采取控制措施,该案件也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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