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共责任意识 才会有社会共识

2014-09-22来源 : 互联网

一方面,反映手机信号不好,要求多建基站;一方面,却又谈“辐”色变,坚决**基站建到小区附近。建,还是不建,成了一个问题。

虽是**个案,却屡有现实翻版。

一方面,抱怨出行不畅;一方面,又对修桥修路百般阻挠。一方面,口口声声要加快“城乡一体化”,实现财政公平;一方面,就为一己不便,“理直气壮”地要求增建菜市场、增架人行天桥、延长公交线路……

社会共识,缘何难以缔结?

看法不尽相同,是社会进步标识,本无可厚非。但若惯于从一己私利而发,只图张扬个**利而无视个人公共责任,则值得商榷。

完整的公共精神,不仅包括个**利意识,也包括把个人利益与公共福祉联系起来的公共责任意识。

一个具有公共责任意识的人,看待任何问题,都具有一个相对全面、客观、公正的视角。他对现实的看法,一般来讲,是与个人的境遇、利害关系不大,也不会随个人境遇的变化而变化。他的一切出发点,都是缘于一个“公”字。

而一个只图张扬个**利的人看问题,就会以满足自我为标准,有意识地**其他视角,如我愿便全盘肯定,不合我意便**否决。这样的“看法”讲出的逻辑,尽管有时也会披着 “合理”、“公正”的外衣,但掩饰不住其“自私”、“狭隘”的本质。和这样的人对话,不仅思想观念难以交流,基本共识也难以达成。

社会戾气,因何存在,很大程度上,在于公共责任的缺失。公共责任是一种*高的善。需要道德的净化,也需要**的倡树。

近年来,绵阳一方面践行“有感发展”,实现让民众“看得见的变化”,*大化地实现个**利;一方面,着眼于民众的思想成长,追求一种“看不见的变化”。从“责任市民”的提出和倡导,到开展“网络理政”打捞各方面声音,再到全面推行网上**第三方评价机制展开公共辩论,呈现出一条清晰的脉络,那便是致力于倡树公共责任意识。

有公共责任意识,才会有社会共识。有对“城乡差别大、农民增收难”的现状还未得到根本改观的共同担当,才会有花*应花在全域中的社会共识;有*市如*家一样须“量入为出”的共同体验,才会有用*要用在刀刃上的社会共识。

社会共识是社会交流的基础。看法可以有别,但在公共责任上却须达成一致。只有每个人切实肩负起公共责任,每个人都成为社会*理的主体,每个人都争做责任市民,人间才会少许多雷语,社会才会添更多美好,在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上,不同看法才会成为推进社会前行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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