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离休提取指南 成都公积金该如何提取?

2017-11-21来源 : 互联网

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1、提取证明材料

①本人户籍证明;  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2、身份证明  ①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婚姻关系证明,可由配偶代办;  ③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持委托书为职工代办业务的,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和委托期限。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④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⑤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3、提取申请时间  两次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时间应间隔12个月(含)以上。

4、提取额度(以百元为单位)  ***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

5、提取人范围  职工本人

6、办理时限  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原因。

7、相关提示  ①职工申请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②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  ③托管户提取业务,离退休提取业务,离职提取业务应在职工缴存所在地办理。

标签: 成都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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