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成都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2017-11-29来源 : 互联网

从四川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获悉,考虑到四川省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实体经济困难增多,因此为减少企业用工成本,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讨论,决定四川省今年暂不调整*低工资标准,继续沿用上年度月*低工资标准,那成都2017年*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呢?按照四川省**要求,结合成都市实际,分别是每月1380元(每日63.4元)、每月1500元(每日69.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低工资标准分别是每小时14.4元、每小时15.7元。

2017年成都*低工资标准

一、成都市月*低工资标准规定

(一)每月1500元(每日69.0元);

(二)每月1380元(每日63.4元)。

二、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低工资标准

(一)每小时15.7元;

(二)每小时14.4元。

三、各区(市)县辖区内具体适用的月*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低工资标准

(一)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的月*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500元(每日69.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5.7元。

(二)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月*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380元(每日63.4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4.4元。

【温馨提示】成都*低工资不包括部分:

1、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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