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得发布预售广告。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发布的广告,不得**售后包租、返本销售,广告中有关房地产项目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不得包含虚假内容。
对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购买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手续。对30日内未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预售合同网上备案手续的,网签系统将自动关闭。
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预售商品房。凡以购买商品房赠送附加产品(如车位、面积等)涉及的税费等一律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