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1月1日以来,出让的住宅用地52285宗、面积170404.7公顷,合同正常履约比例达到81.8%,安徽等8个**行政区正常履约合同超过90%,表明出让的住宅用地多数能够得到顺利和有效开发。检查发现,影响住宅用地出让合同执行的因素,除了个别合同约定不合理及不可控因素外,主要是受让方****或利益驱动、规划调整、出让方没有按约交付土地,以及行政审批环节多、周期长。
本次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宗地逐宗整改,目前已经对一半以上违约宗地制定整改措施。
在追缴土地出让价款方面,采取催缴、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按照合同约定对超期未支付价款的受让方征收违约金。
在督促开工、竣工方面,采取了向受让方发开竣工提醒通知书、约谈督促、启动闲置土地处置程序等方式,督促加快开发建设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