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如何办理房产继承过户?

2018-05-22来源 : 互联网

我们涉及到房屋的过户时,需要怎么做呢?办理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用到的材料呢?今天小编就来帮助大家解决这些疑问吧,一般情况下,老人的房产是会留给子女的,这种情况就需要对房产进行过户,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老人的遗嘱和老人的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进行办理。

办理继承房产过户,这些材料要带齐: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7、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8、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的联合通知》的通知,称自该文件印发之日起,原“联合通知”**执行。至此,实行25年的“强制**”规定作废。原“联合通知”中提到,继承房产,应当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书”及其他契约材料。该通知被废止后,一般情况下的房产登记强制**即告取消。这也意味着,****是必经程序,除**继承和诉讼继承外,市民还可选择由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办理不动产的继承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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