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

2018-06-02来源 : 互联网

[(贷款人月工资总额+贷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贷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按使用配偶额度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按照贷款*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1、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套住房,所购房产为期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70%;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60%。

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含二手房、转按揭)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40%;暂不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3、转按揭贷款额度按不超过原购房总价的70%且房产评估总价的60%,以及不超过商业贷款本金余额限定;

4、在市区内贷款的,贷款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高贷款金额不超过35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5万元。在上街分中心、各县(市)管理部贷款的,*高贷款限额统一为30万元。

(1)、购买家庭*套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产为期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70%;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60%。 (2)、家庭已有一套住房(包括贷款人及配偶拥有所有权且为买受人的房产,下同),再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含存量房、转按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40%;暂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3)、转按揭贷款额度按不超过原购房总价的70%及房产评估总价的60%,且不超过商业贷款本金余额限定; (4)、贷款人单方在郑州市级缴存公积金的,单笔*高贷款金额不超过30万元,夫妻双方均在郑州市级缴存公积金的,单笔*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上街分中心、县(市)管理部*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 (5)、贷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依上述条件结合贷款人的年龄、家庭收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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