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夜车不开灯罚200记1分

2013-11-04来源 : 互联网作者:黎小小

对于经常驾车出行的市民来说,不时会遭遇到的夜间“隐形杀手”——不开车灯的车辆,就是一种危险的存在。这类车辆所带来的事故隐患,也是正常通行的车辆防不胜防的。成都市交管部门表示,对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驾驶员,可依法予以罚款200元、记1分的处罚。

近年,夜间行车灯光的使用不当情况愈发突出,不少拿到驾照的司机也是开车后自己摸索着用灯。去年5月,公安部交管局新驾考大纲规定,学员必须参加模拟夜间灯光考试,提高准驾驶员的灯光使用技能,规范近远光灯的使用。虽然只是几个灯光按钮的简单变换,一旦没有通过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就没有资格参加实际道路考试了。

对于路面车辆灯光使用的管理,成都市交管局民警表示,夜间行车不开灯有很大危险,对驾驶员本身还是其它车辆都存在。

分析其原因,一部分确实忘记了,这属于偶然发生的情况。另一部分驾驶员觉得大多数道路上都安装有路灯,不用开灯照明也能看清路况。其余的情况包括车灯发生损坏,无法开启等。

民警提醒,夜间行车不开灯等于‘隐形杀手’,自己行车时无法看清前方路况,也很难让前后左右方向行驶的车辆发现自己,造成追尾和被追尾的事故。无论路灯照明亮度如何,夜间行车都应开启车灯。此外,行车前应先对车辆进行检查,看是否有车灯损坏情况。

根据《道法》,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可予以处罚,“夜间行车不开启车灯的,民警可以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对其进行罚款200元、记1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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