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调整购房落户政策 从70改90平方米入户

2014-05-07来源 : 互联网

成都调整购房落户政策,从70改90平方米入户。从成都市**官网获悉,日前市**发出《关于完善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自6月1日起,成都调整购房入户政策,规定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成都调整购房落户政策具体是怎么样的?

在2008年12月,作为灾后重建政策的一部分,成都规定只要在成都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且实际居住的外地人员,就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成都调整购房落户政策,从70改90平方米入户。根据现在的通知内容,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并明确提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根据通知的内容,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在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此前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此次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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