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信用报告实施收费制度

2014-05-29来源 : 互联网

记者昨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自6月3日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将对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实施收费制度。具体为,个人每年查询第三次(含3次)以上的,每次收取服务费25元,每年前两次免费。

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介绍,信用报告有偿查询是**通行做法,此次收费标准普遍低于境外征信机构同类服务收费标准。

据介绍,个人信用报告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全面反映信息主体借债还*、遵守合同和遵纪守法状况的信用档案。个人信用报告客观地记录、整合信息主体的信用表现,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其信用状况,是信息主体的“经济身份证”。目前征信中心已经为全国8.4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每日查询量超过**次。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个人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信用报告。“一般来说,每年两次免费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已经基本满足个人了解本人信用状况的需求。”王晓蕾说。

资料显示,去年全年我国有500多万人对其个人信用报告进行过查询,其中查询3次以上的有44万人。

另据王晓蕾介绍,个人除了可在各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行现场查询外,也可通过互联网进行查询,目前网络查询不限次、不收费。

王晓蕾表示,征信中心将继续完善征信系统,提升信用报告查询服务水平,努力满足个人信用报告查询需求。

去年川内查询需求增长1倍多

事实上,早在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就开始对查询信用报告收取服务费,当时的征收对象为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查询自身信用报告仍然免费。不过,对个人查询信用报告将收费的消息在业界已传了很长时间。2013年3月15日,《征信管理条例》开始正式实施,条例中明确表示,个人每年可免费两次向征信机构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这已为未来的收费作了铺垫。

随着个人信用报告使用范围的不断扩大,居民对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需求也越来越旺盛。2013年3月27日,四川作为试点的三个省(市)之一,**开通了通过互联网渠道———即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搭建的“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为扩大公众查询渠道,今年初,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又**在全国试点,在成都市内选择了5家商业银行的共计5个营业网点作为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的延伸服务点。

日前,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发布的报告显示,2013年前11个月,四川省内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共向**部门、社会单位和个人提供42.55万笔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同比增长134%。2013年全年,仅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政务大厅就为公众提供个人信用报告查询18.6万次,同比增长119%,日均800多笔,*高峰达到1300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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