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首例“全能神”邪教组织案审结

2014-07-24来源 : 互联网

组织:分级敛财教内会员要上交财物

2008年前后,阆中市天宫乡人赵某开始信奉“**神”教,2013年2月,“能干”的赵某正式担任“**神”教阆中柏垭教会负责人,全面负责当地邪教传播并发展信教者。

据赵某交代,自从当上负责人后,他就负责联络“上线”,接受“母卡”并将卡内的“**神”资料复制给本教会的信徒。平时他要求**上交财物,通过他再上交给“上线”。“上线”来检查时,会先查看赵某所收财物的清单,清点财物后,便将清单烧毁。

聚会:又唱又跳宣称不花*能*病救人

该教会大致每半月聚会一次,每次聚会人数不等,少则三四个人,多则七八个人。聚会地点多在**家中,聚会内容多为集中学习“**神”资料,教授会员如何发展新人和如何逃避处罚。

据了解,赵某在聚会时宣称信“**神”不用花*也可*病救人。2012年12月,“世界末日”论甚嚣尘上,该教会通知**到柏桠镇新市场街上聚会和传福音,又唱又跳宣扬“**神”能救世人,到处拉人入教,在当地产生了**恶劣的影响。

传教:拉人入教“发展人多 得平安多”

**陈某在教会负责传福音,配合赵某做“配达”的工作,他曾经与赵某一起接待过“上级”,“上级”是一位40多岁的女性,从未透露姓名。

“入教以后,**之间互相不问姓名,一律按感觉喊姐姐、妹妹、哥哥、弟弟。”在调查时,陈某交代,柏垭教会成员约15人,赵某为“上线”,教会主要宣扬信神,要求信徒每人每月至少发展一位新会员,发展的人越多,自己得到的平安越多,反对神、不信神的人便不能得到平安。

审理:传播邪教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2013年9月25日,赵某等人在柏垭场镇一居民楼集体传教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现场查获传教用的学习机三台、内存卡五张,内有邪教电子书刊2331份、邪教视频3344部、邪教图片65张。

今年年初,市检察院对赵某提起公诉。市**经审理认为,赵某明知“**神”教是国家取缔的邪教组织,仍秘密召集他人非法聚会,传播邪教反动思想及资料,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决定判处赵某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3年,没收学习机3台、内存卡5张。

标签: 阆中 案例 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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