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大学生自主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广东省**已制订了简化审批手续、免征所得税等措施,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规定凡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一起来看看有哪些优惠政策吧。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
据悉,广东省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小微企业招用应届生可享受社保补贴。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中小微企业实现就业并工作1年以上的,给予***2000元的就业补贴。
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同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性工作,在申请相应职称时可以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者是放宽外语考试的成绩。继续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等各类基层服务项目,启动实施“2014年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为高校毕业生参加实习、见习、志愿服务等活动**条件。
大力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据了解,广东省规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自主创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按国家政策规定,省**可以规定*高上浮20%,我省上浮标准由省**另行发文规定)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网络创业也倍受欢迎。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高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针对租用场地自主创业,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吸纳3人以上就业的,给予*长2年、每年*高3000元的租金补贴。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提供1年以上减免费创业实训场地和孵化服务的,按每户*高3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孵化补贴。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长3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