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结婚证的程序按理是需要本人到场才能办理,不过海口一女子却遇到了奇怪的情况,其在补**发现被重婚了,这又是什么情况呢?据海南特区报报道,今年 10 月,王某清因和丈夫吵架撕毁了结婚证再度到海口市民政局补办结婚证时,却发现自己在和丈夫领证前,已经同一名姓陈的台湾人领过结婚证了。
据悉,王某清和丈夫是在 2002 年 1 月和丈夫领的证,而她的身份信息被盗用,早在 2001 年 5 月就同陈某领过证件。*终,海口市民政局*终撤销 2001 年为“王某清”颁发的结婚证。对此,有网友表示,竟然还能有这种操作!如今个人隐私信息泄露严重,会不会自己哪天也被结婚了都不知道?
2002年1月,王某清(保亭人)与何某在四川南江登记结婚。今年10月,王某清和老公发生争吵时把结婚证撕毁,后来到南江县民政局补办结婚证时,她惊奇地发现,有人在2001年5月盗用其身份信息,与一名台湾人陈某在海口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从法律层面来看,王某清已是重婚。为此,王某清找到海口市民政局,要求撤销该结婚证,却遭到**。于是,王某清诉至秀英**,请求**判决撤销该结婚证。
**认为,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可以证实王某清为原告本人,因其在四川登记结婚后未将户口迁出,所以户口簿上仍显示是未婚;而被告提供的涉外婚姻登记材料上的“王某清”不是原告本人,应认定为系他人冒用原告姓名和身份信息。被告在为“王某清”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未尽审慎义务,未能核实发现其所提供的虚假材料,其作出的登记行为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依法应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