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9日,自贡市大安区某小区4号楼房出现滑坡、裂缝,严重影响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36户业主集体到大安区**、自贡市**群体**,同时直接投诉到四川省消委会。
四川省消委会责成由自贡市消委会会同大安区消委会进行调查处理。时任市消委会常务副会长的蹇厚德,立即带领市消委会相关人员前往出事地点进行走访调查。实地对该楼盘的外部结构及对36户业主房屋内部损失进行了解后,指定大安区消委会抓紧介入,开展调查,了解消费者诉求,召开开发商、消费者代表座谈会进行协调。
大安消委会接到任务后,认为如不赶在房地产商与业主矛盾日趋激化之前进行调解,势必引发*****,并主动向区****作了专题汇报,受到区****的高度重视。并及时于 8月1日晚,由大安区**、大安区消委会紧急召集、共同主持开发商与消费者代表参加的协调会,分析原因,划分责任和稳定情绪。
之后,大安区消委会依照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数十次走访房地产开发商、房屋业主以及规建部门。一方面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本着对企业自身负责,对36户业主负责的态度,及时妥善处理;另一方面又从政策上引导消费者,理性**,依法**,防止过激行为发生,相信**,相信消委会一定会把问题处理好。
在大安区**和自贡市、区两级消委会的多方努力下,开发公司终于在2009年3月10日前对该栋楼的室外边坡和受损房屋进行了全面加固的处理,并赔偿受损业主损失费和装修**费等共计105万元,支出加固处理费用15万元。至此,一件历时半年之久的群体性消费投诉案件得到和谐圆满处理,避免了一场因群体消费投诉引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