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二月,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变法维新运动,经过两年多的酝酿逐渐走向**。康有为发起成为以救亡图存为宗旨的“保国会”,刘光第偕同友人杨锐等欣然前往参加。四月十三日(6月11日),光绪帝在维新派的推动下,下诏“明定国是”,命康有为参赞新政,开始变法。
七月,湖南巡抚陈宝箴以“器识宏远,廉正有为”,向光绪帝保荐刘光第。在召见时,刘光第向光绪帝力陈“国势艰危,与中外积弊,非力矫冗滥,无以图*”的变法主张,对论详直,为光绪帝所赏识。次日,光绪帝授予刘光第四品卿衔,军机章京行走,与谭嗣同、杨锐、林旭合称“军机四卿”,参与维新新政,总揽朝廷的纳谏大权。
这时的军机处,实际上成了变法维新的参谋部。当时光绪帝变法之心甚切,下诏求言,广开言路。因此,每日上奏的条陈多达数百起。刘光第与谭嗣同同值一班,整日批阅奏文,拟出处理意见呈光绪帝裁夺。在维新派的辅佐下,光绪帝颁布了“裁官、汰冗、节费、练兵、改科举之举,弛八旗之禁”等涉及政*、经济、军事、教育诸方面一系列诏书,以“决去雍弊”,使得“民心大振”。
维新变法触犯了以慈禧太后为*的顽固派利益,朝廷内部斗争加剧。刘光第目睹“国脉一丝悬鬼手”的朝局,深感“亲贵握权,母后掣时”的严重性。他一方面憎恨以慈禧为*的守旧势力,欲摆脱“当关老虎”,希望变法尽早获得成功;一方面又想在激烈的政*漩涡中洁身自好。他在写给弟弟的信中,就曾谈到由于自己居官清廉,不接受官场风行的“炭别’一类贿赂,而在争权夺利的朝廷中处境困难的事。他说,军机处官员每年可分银五百两(贪婪者远不止此),而他不愿分一文,往年倒赔之数尚小,现在“每年须于赔五百金”。又谈到在为军机处领班的亲王做寿时,同僚们都去祝贺,惟他不往。他早有“罢去返乡井”的打算,只是苦于无*,而“现在皇上奋发有为,改图**”,变法尚有一线希望,自己又受到信住,因此“急切不忍去耳”。
七月二十六日(9月11日),湖南守旧党曾廉给康有为。梁启超罗织了很多罪状,谓之“叛逆”,上书请杀。光绪帝交谭嗣同按条驳斥。谭嗣同表示愿“以百口保康、梁之忠,若曾廉之言属实,臣嗣同请先坐罪”。刘光第在一旁见了,也挺身而出,在谭嗣同的驳语后写上“臣光第亦请先坐罪”。对于这事,梁启超后来专门谈过。他说;“裴村之在京师,闭门谢客,故过从希焉。南海先生则未尝通拜答,但于保国会识一面。而于曾廉之事,裴村以死相救。呜呼,真古之人哉!古之人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