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峰因认为“草根歌手”丁勇未经允许,使用自己的姓名及照片在微博进行营利性宣传,将丁勇诉至**。今日,北京海淀**受理了此案。汪峰要求立即丁勇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侵权损害赔偿金45万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巍)汪峰因认为“草根歌手”丁勇未经允许,使用自己的姓名及照片在微博进行营利性宣传,将丁勇诉至**。今日(7月20日),北京海淀**受理了此案。
汪峰诉称,原告系国内**歌手,且在国内乐坛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具有*大的商业价值。依据我国民事法律相关规定,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权、肖像权等权利,且给原告造成了一定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