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 人行道逆行 电动车违法现象为何禁而不止 哪些地方将禁止电瓶车?

2016-04-25来源 : 互联网

闯红灯 人行道逆行 电动车违法现象为何禁而不止 哪些地方将禁止电瓶车?目前柳州市登记上牌的电动车多达73万辆,是机动车数量的两倍多,成为城市管理的一大难题。今年年初开始,柳州市交警部门对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整*,从1月1日至今,查处的电动车交通违法数量高达3.8万余起,由此可见电动车交通违法的普遍性,以及对道路交通秩序的影响。那么,在交警部门的大力整*下,电动车驾驶情况如何?记者4月18日进行了街头走访。

电动车各种违法乱象

荣军路口

闯红灯:

下午4时,正是下班高峰期。在荣军路口,此时从各个方向过来的车辆都很多。

“下车,下车。”在斑马线上,民警拦下了3辆电动车,3名车主还有些懵。民警让他们推着电动车到处理区处理。

“我怎么了?”三人不约而同地问民警。“你们闯红灯。”民警告知。

其中一车主江先生说,自己原来是开摩托车的,但是摩托车的限制太多了,他就把摩托车卖了,买了电动车。原来他比较遵守交规,但后来都习惯跟着大流走了,确实没有注意当时是红灯。

人行道逆行:

“阿姨,你下来。”在人行道上,50岁的莫女士被交警拦下来。

“这不是能走的路吗?”莫说。

“这是人行道啵。”民警说。

“我都不知道,没有留意过了。”莫女士说,自己是骑女儿的车,对于交通规则一点都不懂,感觉就是顺着车流走就好了。想着要绕一个弯去买菜,她就觉得远,因此从人行道逆行。

走机动车道:

“你是电动车,为什么跑到机动车道呢?”民警拦下一辆电动车。在车流中,常常可以看到不少电动车穿行在机动车之间。

“没有注意到。”被拦下来,李先生才意识到自己走到了机动车道。李先生说,他感觉非机动车道比较挤,就不由自主地走上了机动车道。

超员:

“你们这样不危险吗?”交警拦下一辆电动车,一辆小小的电动车上坐了3个20多岁的年轻人。3人告诉交警,他们一起去办事,没有多余的电动车,就坐了同一辆车。

交警告诉记者,荣军路口是个不规则的五岔路口,在这附近有6所学校,人流和车流量很大,每天都会在这里发生交通事故,因此这是交警严管路口。近年来,随着电动车急剧增多,电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非常普遍,*多时,**要拦下80多辆电动车。

潭中高架桥

记者随后来到潭中高架桥。一看到桥上有交警,电动车手们纷纷调头,逆行而下。在十分钟的时间内,交警先后拦下20余辆电动车。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电动车主说:“我知道这段路只让汽车走,但这是我上班的必经之路,走桥底太绕,去上班耽误不起时间啊。”

昨日,记者从柳州市交警部门拿到一组数据,今年以来,柳州市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数共达38719起。交警部门介绍,电动车的主要违法行为是:走机动车道、乱停乱放、闯红灯等。在上述交通违法中,非机动车未按道行驶(即走机动车道)1.3万余起,占到违法总数的36%;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的4148起,占10%;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者路口内的3360起,占到8%;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即闯红灯)2760起,占7%以上……

车手违法被罚还有怨气

电动车为何像螃蟹一样在道路上“横行”?难道驾驶人不知道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已经影响到交通,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吗?

在处理区,记者随机询问一些电动车驾驶人,他们大多表示清楚电动车的驾驶规则:不闯红灯、走非机动车道,但在实际的驾驶中,许多人却常常“明知故犯”。在荣军路口,不少电动车驾驶人在接受违法处理时,都认为自己比较委屈,由于不满交警的查处行为,一些驾驶人还气愤不已,在语言上多次冲撞交警。

一电动车手因走机动车道、未带登记证,车子要被暂扣,在现场就发起飙来,冲着正在写单的谭警官吼起来,语言颇不文明。还有一名同样在机动车道被拦下的电动车手辩称,是因受到汽车借道阻挡,才临时走机动车道,正想拐回去时,就被交警拦下了。他指责交警应该在汽车借道的路口值勤,防止汽车阻碍电动车通行,而不是处罚电动车临时借道行为。

随后,值勤的交通协管员周斌向其解释,在遇到车辆借道时,电动车一是可以减速等待,二是可绕过汽车车尾,再驶回非机动车道。再不行就是临时借用一小段机动车道后,在下一个花圃开口要立即转回非机动车道。尽管解释详尽,但对方并不虚心接受,只是自认倒霉。

“这主要是因为电动车驾驶人多数没有经过交规培训。”管理荣军路口的谭警官介绍,如果经过**的交通规则培训和考试,驾驶人就会很清楚地知道自己违反了哪项交规。如果电动车手在驾驶前能经过培训,那么,这种不理解的情况就会少许多。

但是目前的现状是,由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驾驶电动车必须要进行交规培训和考试,加上现阶段,电动车划入非机动车管理,不需要驾驶证、不用年检、也不强制购买保险,造成了大多数人知道怎么用电动车,却不知道怎么遵守交规。

严查重管是为交通顺畅

记者了解到,目前柳州市对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超过60%以上是通过电子警察来完成,更多的警力得以投入到交通秩序维护和疏导当中。但是对电动车交通违法,因为无法通过电子警察抓拍处理,只能通过现场执法的方式来完成,加上群众的不配合,往往要牵扯不少的警力和精力。

电动车无法通过电子眼来规范驾驶行为,是因没有相关制约造成的。“不用驾驶证、不用行驶证、不用年检,如果不现场查处,是没办法进行后续处理的。”一民警介绍,机动车可以扣分扣证,对机动车驾驶员有很大约束力,因此很好管理。但是电动车就做不到这样,有人大不了弃车,对驾驶人起不到惩罚和约束的效力。记者了解到,目前,柳州市只有400多名交警,要面对73万辆的电动车,管理任务之艰*可想而知。

作为市区*为繁忙的路口之一,荣军路口有着全市待时*长的红绿灯,只要等上个99秒,路口各个方向会很快集起“车龙”。谭警官表示他们在该路口的*要任务就是**畅通,其次才是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只是电动车的违法行为常常给路**通带来困扰。

“在这个路口,发生交通事故的,大部分都涉及电动车。”值勤交通协管员周斌介绍,电动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在车流中横插,都引发过事故。今年4月,一辆电动车闯红灯,穿插到直行车流中时,看到公交车从身后经过,女电动车手用脚撑着想稳住车子,结果没撑住,小腿被后车碾压骨折。

在周斌看来,整*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处罚额度并不高。但是由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事故太多,希望通过整*来警示电动车手,从而减少伤害,但对此表示理解的电动车手少之又少。

明确性质更好管理

“其实,不光是老百姓,交通管理者对如何管理好电动车也存在不少困惑。”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韦永勇认为,虽然目前电动车是按非机动车管理,但是一旦发生较大交通事故时,警方检验肇事电动车的技术参数和性能,会发现往往已属于机动车范畴,那么就要按机动车来分担事故责任。为此,买到这样电动车的老百姓也会很困惑,明明自己买的是非机动车,为什么又成了机动车?

记者了解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但是,超过这一标准在柳州街头行驶的电动车却比比皆是。“在路上,有时你的汽车开到60公里/小时,仍有电动车能超过你,你说这样的电动车还能是非机动车吗?”韦永勇说,但尽管如此,这样的电动车还在生产,还在卖,这对于老百姓来说,并不见得是一件好事。

交警部门表示,在柳州,随着电动车数量的**性增长,交通违法数量越来越多,驾驶人未经过交规培训,遵纪守法和安全意识薄弱,发生事故的比例大,人员伤亡的几率非常高;且车子没有强制的保险、没有报废期限、没有年检,在给不少人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不可预见的安全隐患更大。

记者了解到,此前电动车国家新标准从2010年1月1日起将实施,标准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但是这一标准规定于2009年12月15日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暂缓实施。

至今,电动车的标准仍处在模棱两可的状态中,为此,柳州交警部门也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能尽快设定电动车技术参数和性能标准,通过明确车辆性质,才能更有针对性进行管理,否则对于管理者和电动车手来说,都是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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