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个新的问题出现了,出售使用权实际是长租的方式,提供返租模式是否也属于被禁止的范畴呢?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各地发展租赁住房的政策实施,土地拍卖规则的改变,租赁时代的到来,市场上各种租赁产品也会应运而生,此类出售使用权的项目可能会越来越多,如果经营得好,确实很有可能获得不错的收益和回报,但如果发生纠纷,比较缺失相关政策维持秩序。
北京和杭州下发过《企业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商品房屋不得销售或转让,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违者取消土地招拍挂资格,租赁合同应进行网上签约,并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不过,如果是非自持土地开发的项目仍难以监控。而使用权是否可以多次转让,是否受保护等问题也是没有清晰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