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冬季取暖费收费标准

2017-09-14来源 : 互联网

感谢您对县城集中供热工作的大力支持! 为了有计划、早安排、做好今冬明春供热的各项前期**工作,我单位将从2017年9月1日开始收取2017--2018年度供热费,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

供热价格根据县人民**和政办函 【2015】119号及和发改委价格【2015】53号文件收取热费,供热费用标准依据用户《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统一以0.122元/平方米/天收取。

二、收费办法:

1、交费方式:***交费。

2、交费前双方须签订供热合同。

3、交费时携带《房屋所有权证书》,以便核对交费面积。没有办理房产证的用户: 富民一期、二期、三期、四期、新建邮电小区带经**给的分房黄票(注: 去年带过的不用带)。

4、交费优惠政策: 各采暖住户在2017年9月1日至9月25日,***交清2017-2018年度供热费的采暖用户,可凭发票领取5L清油一桶或10kg大米一袋。

5、收费工作时间: 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 (节假日不休息)。

三、办理停暖手续

办理停暖手续用户需具备以下条件:

1.房屋使用在一年以上且整栋楼的入住率达到70%以上的。

2.单户循环供热且安装锁闭阀的用户。

不允许办理停暖用户:

1.供热方式为多户循环的用户。

2.未安装锁闭阀的供热用户。

3.供热方式为地暖供热的用户。

办理停暖期限2017年9月1日一2017年9月15日。供热用户到县供热站填报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条件予以关停,签订停暖协议后,按热费总额的50%交基本热费。

四、用户交费时,安装智能锁闭阀的用户请带卡交费,未领取用户在收费服务大厅领卡后交费。收费室配置POS机,用户可用各银行银联卡进行**交费。

五、用户交费时必须先结清往年欠款,方可缴纳2017-2018年度供热费。

六、欠费两年以上(包括两年)用户,在9月15日以前未结清取暖费用户,我站将给予停暖处理,因停暖造成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七、9月15日后直到正式供暖前进行重复注水**。届时请您家里务必留人观察室内采暖设施有无异常、泄露等情况,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修理并与县供热站联系,以便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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