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农村产权流转

2014-07-28来源 : 互联网

日前,记者从市国土局获悉,为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维护流转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转,我市于7月1日起开始实施《遂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此办法的**,将大力提高农村闲置资源的利用率,优化资源配置。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我市入市流转交易项目主要包括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个人)流转交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养殖水面经营权、林地使用权(连同林木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实施增减挂钩项目产生的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实施土地整理项目产生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等。

此外,引导入市流转交易的项目主要包括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上房屋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政策允许流转交易的各类农村产权。

据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应当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不得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尊重农民的流转交易主体地位,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流转交易,也不得妨碍自主流转交易。

据介绍,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均采取挂牌、拍卖、招标、竞价、协议等方式进行,法律法规及政策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申请农村产权流转的转出方和转入方,均需提交相关材料。此外,遂宁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也已正式挂牌成立,免费开展农村产权交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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