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鼓励在校学生创业 业绩可计入学分

2015-09-01来源 : 互联网

小微企业**难,**贵?为进一步破解这一难题,8月30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成都市发改委获悉,日前,成都市**同意了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10 部门《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方案中每条都是干货,对科技企业进行真金白银的补助。其中,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搞科研,每年每家企业*高可获得 50万元贷款利息补助。同时鼓励在蓉高校在校学生到创新创业载体创新创业,创新创业实践的业绩可按照相关规定计入学分。对符合条件来蓉创新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给予*高100万元支持。

引进***人才 **团队可获500万元资助

方案明确,科技型小微企业通过银行、担保机构获得信用**、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用于科技研发和成果产业化的,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实际发生利息额的50%,给予每年每家企业*高50万元贷款利息补助。按实际发生担保费的50%,给予每年每家企业*高20万元担保费补助。

小微企业创办人或引进的人才,其研发水平或核心产品达到“国内**、国际一流”标准,经综合评审并入选“成都人才计划”长期、海外短期、青年、**团队项目的,*高可获得500万元的资金资助。

方案还提出要扩大财政天使投资引导资金规模,引导创新创业载体共建天使投资基金。天使引导资金*高按30%比例参股,4年内退出,转让价格为原始投资额。

科研人员离岗创业 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科研人员离岗创业,也有新规了。支持财政性资金设立的试点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经原单位同意,离岗创业人员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同时鼓励在蓉高校在校学生到创新创业载体创新创业,创新创业实践的业绩可按照相关规定计入学分。对符合条件来蓉创新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给予*高100万元支持。

成都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成都将进一步鼓励高校院所人才创办小微企业。方案鼓励国内外高校院所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科技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在蓉创办小微企业。对于符合注册资本超过50万元,申请人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等条件者,一次性给予立项对象20万元经费资助。

支持在蓉高校教师(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经所在单位同意,全职或兼职服务企业。对成都市与在蓉高校及小微企业联合培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职硕(博)士给予50%学费资助。

标签: 创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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